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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水利厅终止天水等5市州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

甘肃发布
2024-09-06

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,自7月24日16时起,省水利厅终止针对天水、平凉、庆阳、定西、甘南等5市(州)的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,终止针对临夏州的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,将陇南市洪水防御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。


7月22日至24日我省河东地区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,部分河流发生超警洪水。24日午后,各地降雨明显减弱,河流水位回落,其中嘉陵江干流徽县段回落至2910立方米每秒,白龙江尚德段回落至1860立方米每秒。根据《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终止针对天水、平凉、庆阳、定西、甘南等5市(州)的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,终止针对临夏州的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,将陇南市洪水防御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。


当前,正值“七下八上”防汛关键期,暴雨洪水高发,致灾风险加剧。各市县水务部门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和“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”的使命感,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。持续强化值班值守,滚动监测雨情水情汛情,及时监测预警,提前做好人员转移;坚持“汛期不过,排查不止,检查不断”的要求,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,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;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度汛,切实做好防洪调度各项工作,全力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。(新甘肃·甘肃日报记者 张燕茹)

来源:新甘肃客户端








编辑:张晋敏 责编:朱旺 校审:都一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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